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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中医院医疗耗材自动售货机设置方案接受公开推介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7/17 来源:本站 浏览:

为落实惠民服务措施,建立便民长效机制,提高我院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的满意率,经我院第十三次院长办公会决定,设置医疗耗材自动售货机,现接受公开推介,欢迎有意向参与推介的单位递送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我院仅提供场地及设备运行的必要条件,不参与推介人对设备的管理及售卖产品的经营,我院仅收取设备使用电费、保洁费、安保费,设备所有权归推介人,中选推介人可自行选择售货机内的销售品类,但需:1、有合法资质并备案,保证产品质量,2、食品不能销售,3、有我院服务部销售的医疗耗材品类。4、产品在药交所挂网的,销售价格不能高于药交所挂网价;未挂网的,销售价格不能高于周边同级别医院售货机内的销售平均价。

2.放置地点:1号楼1-4楼。

3.项目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届满时,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本合同顺延后,任一方当事人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自动售货机设置数量:4台(套)

二、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相应经营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电费、保洁费、安保费共计人民币:2500元/台/年,一年一付,付款后甲方提供收据给乙方,每年付款期限为协议签订日期后的5日内。

2、违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0元作为保证金,在未发生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15日内退还至乙方账户。

四、勘察现场:

推介人应在递交推介文件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无论推介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推介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推介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推介人自行承担。

五、评选办法:

以评审小组成员给出的综合得分总分最高者中选。如推介人少于3家,按实际报名数评审。

六、推介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工作时间),一号楼2212室 。

七、推介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25日14:00-14:30,一号楼五楼二会议室。

八、咨询电话:67739130 曾老师

九、附件:推介文件格式评分标准协议书

 

 

江北区中医院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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