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所需医用耗材
议价谈判采购文件
经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十九次院长办公会会议、2020年第十七次党委会会议”决定,对我院所需医疗耗材一批进行议价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北区中医院所需医用耗材议价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HCYJ202720192017A
三、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十一、资格条件材料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
四、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22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7:00(工作时间),持“谈判报名登记表(附件八)”到1号楼2212室报名。
五、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29日下午14:00-14:30,1号楼5楼学术厅。(每家报名商家只能派一名授权代表参与,在医院入口处扫描渝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才能进入会场。)
六、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在封口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投标人名称、电话号码及邮箱地址等字样(密封袋封面,见附件一)。
2、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均须软面胶装,经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文件袋中,未按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样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七、踏勘
供应商应在参与谈判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 产品名称 ”的字样。
2、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17时(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报名。
户 名: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蔚蓝世纪支行
账 号:50001064000050001684
3、未成交企业: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企业: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九、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本项目相关干系人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采购活动的;
7、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的。
十、所需耗材情况
说明: 1、分包号1、2、4、5所需耗材必须在重庆药交所挂牌交易。
2、欢迎生产厂家直接参与谈判。
3、欢迎与“参考规格型号”有同等使用目的、同等质量、同等临床用途,但与“参考规格型号”中的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产品参加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