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阻断病原体传播,降低感染发生风险,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2号)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门诊就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门诊环境管理
1.保持门诊环境通风;
2.定时对门诊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包括诊室、卫生间及整个门诊地面;
3.非门诊、住院病人,一律不得进入本大楼。特殊情况需征得医务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二、人员出入管理
1.所有来院人员(医院工作人员除外)需在急诊科门外登记,填写“来院人员信息”登记表,凭表在预检分诊处测体温,然后进入正常就诊流程,门诊就诊可乘扶梯或3号电梯;
2.所有就诊病人均应听从医务人员安排,依次排除就诊,并填写“门诊病人流行病学史”登记表。不得在门诊乱窜、大声喧哗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3.进入医院必须配戴口罩,不得随地吐痰、咳嗽,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4.病人家属除必须陪诊以外(小儿和病重者除外),不要进入门诊就诊区域;
5.就诊完成后,凭医生开具的出门条(出门条每人一张),尽快离开医院,避免在医院停留;
6.医务人员凭工作牌或工作牌照片,保安、保洁等人员着工作服,方可出入大楼。特殊情况,可咨询门诊医务人员。
三、本规定从2020年2月10日起执行,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江北区中医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