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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中医院关于采购“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8/8 来源:本站 浏览:

按照我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我院“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ZYY-HW-GYS/NEK-2018-0718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及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9时至2018年8月15日17时。(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医学装备科。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6日下午14:30,1号楼五楼二会议室。

六、竞争性磋商内容及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JBZYY-HW-GYS/NEK-2018-0718”的采购项目编号。

2、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7时(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报名。

户  名: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开户行:建行建东分理处

账  号:50001064000050001684

3、未成交企业: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企业: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联系人:

1.医学装备科    曾老师

电     话:02367733589

2.保证金缴纳    谭老师

电     话:02367745694

附件.doc 

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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